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作出裁判文书,在2020年度上网的3453篇文书上网及时性分析情况如下。
一、上网裁判文书及时性统计情况
作出判决当日即上网裁判文书61篇,占上网裁判文书总数的1.77%。作出判决第二天上网裁判文书406篇,占上网裁判文书总数的11.76%。作出判决30日以内(含30天)上网裁判文书2683篇,占上网裁判文书总数的77.7%。
上网周期间隔最长的裁判文书,作出判决250天后才上网公开,作出判决超过180天上网裁判文书16篇,占上网裁判文书总数的0.46%。
二、上网裁判文书及时性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七条“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应当在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公布。依法提起抗诉或者上诉的一审判决书、裁定,应当在二审裁判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公布。”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2020年第二季度,在作出生效判决90天以内上网裁判文书达到了92.35%,基本达到了上网裁判文书及时性的要求。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1-07 12: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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