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 | 案件类型 | 审理时间(年月日) | 案由 | 案号 | 合议庭组成(标明职务、承办人) | 文书推荐理由 | 截至报送时文书是否可在裁判文书网查询 | 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信息表 | ||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 民事 | 2021年8月25日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2021)吉0204民初3427号 | 审 判 长(承办人):李亚彬(副院长) 审 判 员:孙复媛 人民陪审员:黄 敏 | 本案中,患者因重症入住中心医院,不幸死亡。家属因同意尸检而使对医院过错责任的鉴定无法进行。从举证责任分配角度看,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从医院紧急施救无过错的角度看,亦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审判法官并未“止步”于此,而是以“医院本为患者祛除病痛之地,亦当成为患者的感恩之所”为题,开启了医疗事业发展这个“大利益”与患者个体权益这个“小利益”发生冲突时司法价值取向的详实论证。该篇文书一改“动辄患者有损害医院就当赔偿”的一惯做法,而是站在医疗事业发展,社会福祉提高的宏观角度,果断判决医院胜诉,堪称是在医患纠纷案件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经典判决。二审亦予以维持。 该篇文书通篇事实叙述繁简得当,论理透彻,通俗易懂,语言简洁明快,充分展现了审判法官的法律素养、逻辑思维和文字功底,发挥了司法裁判的价值导向和社会引领作用。特此推荐。 | 是(裁判文书网后台显示已上网) | |||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 民事 | 2021年8月19日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吉0204民再9号 | 审 判 长(承办人):李亚彬(副院长) 审 判 员:常 静 人民陪审员:李凤波 | 本案是再审案件,原告佰佳(小贷)公司受让了第三人郝臣对被告刘峰麟的债权后,向法院起诉刘峰麟,主张原合同项下的债权。原审裁判,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含高额利息)。再审中,查明第三人郝臣是通过在银行借款后向刘峰麟出借的案涉款项,对该行为,按新的司法解释应认定为无效,但按旧的司法解释仍为有效。此时,审判法官敏锐的感觉到,伴随着国家对小贷公司打击力度的加大,如原审般支持高额利息(虽在法定限度内)仍似有不妥。因此,唯有将该借贷关系认定为无效,方可将双方约定的高额利息“排除在外”,并精准“契合”了国家对社会的治理理念。至此,案件涉及两个法学理论问题。一是当新旧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一致,案件本身因“旧事”本当适用旧法,但需要用新司法解释的精神进行裁判时,如何处理?审判法官精准“追溯法源”,适用民法总则“背俗无效”理论进行裁判,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进行了完美统一。二是无效债权转让的法律后果问题,审判法官基于“债权受让的概括性”理论,层层分析论证了本案原告受让债权后对原债权的“全盘”接收,进而得出受让的债权虽为无效,但因无效所产生的资金返还等债权仍可承受的结论。最终裁判被告人既负有返还义务,又不承担过重的利息责任,妥当的解决了小贷公司合法债权应予保护、过高利息不予支持的“双赢”效果。案件二审以一审“说理充分且论述得当”之理由予以维持。 | 否 | |||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 民事 | 2022年5月12日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吉0204民初4215 | 审判员李杨(承办人、庭长) | 该篇文书通篇事实叙述繁简得当,论理透彻,逻辑严谨,语言简洁明快,充分展现了审判法官的法律素养、逻辑思维和文字功底,发挥了司法裁判对社会治理、对公民价值观培树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特此推荐。 | 是(裁判文书网后台显示已上网) | |||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 民事 | 44,468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2021)吉0204民初716号 | 刘文妹(承办人、副庭长) | 该案系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原告于2014年3月在被告处就医,后因被告的诊疗行为给其造成损害,原告在5年间进行了20余次治疗,直至2019年医疗终结。该案在鉴定被告对原告的在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时一并鉴定了原告在其他医院治疗20余次与被告的过错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参与度。 | 是 | |||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 行政 | 44,528 | 不履行法定职责 | (2021)吉0204行初30号 | 审判长李杰(承办人,行政庭庭长)、审判员李晶(员额法官)、审判员宋晓晨(员额法官)、人民陪审员陈禹竹、人民陪审员王悦华、人民陪审员杨苏娟、人民陪审员张桂红 | 本篇裁判文书能够反映案件受理的时间、审判组织的变更及证据交换、庭审的情况,能够反映出司法程序的公正性。文书中能对当事人的诉讼主张和辩解客观、准确的概括,去口语化。裁判文书具备应有的严肃性,叙事清晰,又具逻辑性。文书论理充分,说理透彻,层次分明。该案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 | 否 | |||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 民事 | 44,399 | 不当得利纠纷 | (2021)吉0204民初2520号 | 审判员:胡宗阁 | 裁判文书中对于不当得利纠纷的举证责任进行了合理分配,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对案件审理结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当事人上诉后中级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对本案举证责任的分配加以认可,本案的举证责任分配对今后同类案件具有借鉴作用。 | 是 | |||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 执行异议 | 2021年10月12日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吉0204执异155号 | 承办人:葛雪(员额法官) 人民陪审员:唐妍 人民陪审员:王丽君 | 维护案外人合法权益 | 是 | |||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 民事 | 44,424 | 合同纠纷 | (2021)吉0204民初4481号 | 赵越(三级法官,承办人) | 关于物权期待理论 | 是(裁判文书网后台显示已上网) | |||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 刑事 | 44,496 | 过失致人死亡罪 | (2021)吉0204刑初391号 | 承办人:刘晓英(副庭长),人民陪审员:王敬兰,人民陪审员:高丽范 | 在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上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不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以此案例让人们了解二种犯罪的区别与联系,更好的把握二种刑事犯罪,从而更精准地定罪量刑。 | 否 | |||
注:案件类型填刑事、民事、行政、赔偿等类型。 |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0-13 13: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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