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营法院积极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探索形成了“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工作模式,“简案快审”示范庭及其“繁案精审”做法,得到省人大、省高院领导好评。
一是加强学习,精准领会改革精神。组织全体刑事法官专题学习两高三部提出的《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最高院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把落实庭审实质化要求、简化庭审程序、集中审理和当庭宣判作为法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突破口,大力推行以“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努力提高刑事案件审判质效。
二是主动协调,确定简案分流标准。积极协调检察机关实行每周集中立案,以公正与效率“双赢”为目标划分繁简界限,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在五年以上的、指控事实超过五起的、被告人人数超过五人、邪教案件、有组织犯罪案件、政法干警犯罪案件、交通肇事案件未达成赔偿协议的、涉众型犯罪案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等六类案件划归适用普通程序案件。在简易程序适用上,打破传统的“法定刑三年以下”等限制,以承认指控犯罪事实为基本条件,将绝大部分案件归入简易程序实行快审快判。
三是快审精审程序互动,努力扩大改革效能。通过近3年刑事案件统计分析,对现有刑事审判人员分类管理,成立了1个普通程序审判团队和2个简易程序审判团队,实行专业化审判。对疑难、复杂、被告人不认罪的普通程序案件,通过逐案研判、落实庭前会议、排非调查、证人、鉴定人、侦察人员出庭、指定辩护人等要素,推行刑事案件精细化审判。仅今年上半年以来,该院刑事案件涉案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6次,召开庭前会议3次,指定辩护5件5人,组织排除非法证据1件次,变更指控罪名4件,变更指控事实3件,宣告无罪0人。实行简案快审246件,占全部案件87.86%,当庭宣判224件,占简案快审案件91.06%。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09-25 10: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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