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院认真贯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审判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并进一步加强审判委员会的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宏观指导作用。
一、2019年全年我院审委会工作情况
1、积极开展《主审法官会议》制度,为审委会职能转变提供了保障
今年初我院根据《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及中院的《主审法官会议工作规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主审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试行)》,设立刑事、民事、行政、执行主审法官会议,对拟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先行审查过滤,为审判委员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保持裁判尺度的统一。
2、审委会讨论案件方面情况
为了转变审委会职能,我院逐步将审判委员会职能重心从讨论个案转变到统一裁判尺度,研究审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审判决策指导、审判管理监督等功能作用。
二、明年打算
1、审判委员会的职能转变还有待继续发展和提高
通过我院全年审判委员会的运行来看,已严格限制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的数量和范围,与上年同期相比,无论是审判委员会召开的次数还是研究案件的数量都有了很大的减少,但研究其他审判事务职能上有待提高。
2、进一步控制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的类型和数量。
按照《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关于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范围的规定,制定本院研究案件的范围规定,对上会研究的案件进行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杜绝上会研究,进一步控制上会研究案件的数量。
3、进一步完善审判委员会的相关工作机制。
继续完善数字审委会的使用,建立审委会决议事项的督办和公示制度,尽快实现审判委员会的全程留痕,切实提高审判委员会的信息化水平。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18 10:22:20
访问次数: